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请在本公告公示日期内(2023年4月7日至4月26日)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新闻出版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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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广州市新闻出版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9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2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938件,其中受理2395件,不予受理543件;全年办结行政许可2395件,其中审批批准2301件,审批不予批准94件,无超期办结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事项主要原因有: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等。
(一)依法实施情况。
本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审核审批职能,所有行政许可均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及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例、法规执行,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2022年,本单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将优化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电影放映领域的行政审批流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不断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为出版发行、印刷复制以及电影放映等企业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受到办事企业、群众一致好评。本单位19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办结期限共计720个工作日,平均法定办结时限37.8个工作日;2022年,本单位将承诺办结日期压缩至151个工作日,平均每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间均低于承诺办结时限。
本单位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办理的函》要求,取消61项子事项的“预审”环节,由“多个环节”向“一次受理”转变;可实现全流程网上申办的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到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线上、线下的申报业务均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综合受理。所有事项的受理模式、出件模式等信息均按照市政数局要求调整系统配置,真正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受审分离”。
本单位按照指引调整“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全流程网办事项网上申报个性化回执配置,配置事项材料提交和结果领取方式共6条,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简化领取许可文件流程,实现办事“零跑动”,受到办事企业、群众的一致肯定。
(二)公开公示情况。
按照市政数局的要求,本单位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系统中完成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的录入工作,完成率100%。为减少因行政许可实施机构调整对申请人造成的影响,本单位及时更新政务服务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信息。本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等内容,并提供申请表格模板以及填写示例的电子文档下载,公开公示的信息细化到具体依据的条款、材料的数量、格式文本的填写规范以及咨询投诉的单位、地址、电话、网址等内容。除部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信息均上传至广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并同步推送至“信用广州网”进行公示,公示及时率达到100%。
(三)监督管理情况。
本单位针对实施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三级审批制度、现场勘验制度、年度核验制度等有关监管制度。行政审批过程中,加强对申请人经营场地的现场勘验工作,重点对申请企业的经营面积、设备型号、规章制度进行核查。根据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等领域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年度核验工作,通过材料核查、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单位的许可条件进行核查,存在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及时予以纠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处理。2022年,本单位没有因行政许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零投诉、零超时。
(四)实施效果情况。
本单位根据市政数局的通知要求,通过证照梳理、数据共享、在线核验或直接取消等方式,进一步挖掘“减材料”、“减证明”空间,简化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申请材料,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支持电子证照替代纸质材料。已通过线上收取电子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电子材料的,不要求申请人和窗口工作人员重复递交纸质材料,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带、少填、少报、少走、快办”,不断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五)创新方式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云窗口”线上服务。6月,本单位按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的《广州市推广政务服务“云窗口”实施方案》,共梳理12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云窗口”办理事项清单,并组建“云坐席”队伍。办事企业及群众只需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预约,即可在任一网点的“云窗口”线上咨询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在线面对面即时视频通话,开展互动交流,享受便捷服务,实现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一站式办结。
二是做好电子证照调用与签发工作。本单位高度重视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证照管理工作,推动优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和业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业务普遍应用电子证照。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减材料”专项工作的通知》中“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工作要求,本单位第一时间向市政数局申请调用广州市签发的电子证照数据,在业务办理中应用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 减少办事所需材料,做到电子证照“应调尽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22年共签发795个增量电子证照与144个存量电子证照,严格做到“应签尽签”。
三是梳理可复用电子材料清单。申请人以往办事提交过,且自查认为符合本次审核要求的,可在申办网页选择过往提交过的电子材料,无需再次上传,让办事企业群众感受到真正的实惠。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
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梳理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办事指南,清理各项行政审批证明材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省级部门的文件要求,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针对行政许可信息的数据平台较多,系统之间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各类系统往往需要各部门经办人员手工输入,大大增加经办人员工作量,严重影响数据利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由于目前我市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平台较多,建议由市政数局牵头,打通市政务服务数据平台之间的壁垒,实现全市电子证照互通,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系统,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实时调取、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