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印单位: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于近期集中开展本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延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要求

各单位对照《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形式规范》(见附件)的要求对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扫描后随延续材料一起提交。

(一)对于未按《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形式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不予核验。

(二)对于文集类(包括学术论文集、技术论文集和文学类文集等)的内部资料出版物,已超出《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指导工作、交流信息”范畴,不予核验。

(三)擅自变更登记项目的(如印刷期数、印刷数量、开本、页数等),须立即纠正。如确需变更的,在延续的同时填写《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变更表》与《变更申请书》盖章扫描上传。

经核验符合编印要求的,将准予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对违反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印有关规定的,将暂缓延续,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不予通过审核,并注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二、申请材料

(一)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延续审核登记表(加盖编印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编印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拟委托印刷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必须具有“出版物印刷”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内部资料出版物清样电子版(需提交申请前最新一期稿件清样,含封面、封底);

(六)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七)涉及《准印证》项目变更的,还需提交《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变更表》与《变更申请书》,完整填写后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须保证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单位需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提交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四、网上申请流程

连续性内部资料延续事项按照“全流程网办”程序办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后,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提交,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二)主页左上角切换至广州市。

(三)在市级单位页面选择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上服务窗口。

(四)在实施清单列表中选择公共服务清单。

(五)选择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延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相应材料。(提示:如需对原登记事项进行变更,请同时提交《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变更表》及《 变更申请书》)  

五、其他要求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对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延续手续的,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自动失效,予以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形式规范

2.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指引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尹子成、潘燕妃,83550032、38920582)


附件1

广州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形式规范

一、报型出版物

(一)版头及靠近版头位置刊载如下事项

1.出版物名称。用规范汉字,其字号大小相同。

2.准印证号。用全称。统一标示为:“准印证:(粤A)L××××号”。

3.编印单位名称。用全称。统一标示为:“编印单位:×××”。

4.内部资料标识。统一标示为: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5.期号。即期数、总期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期数指本年度编印的期数;总期数指历年历期编印的累加期数。统一标示为:××××年第×期(总第×期)。

6.印刷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印刷日期:××××年×月×日”。

7.印刷期数。统一标示为:“印刷期数:×期/年(×)”。如“印刷期数:4期/年(季)”、“印刷期数:6期/年(双月)”等。

8.星期数。用汉字标示。统一标示为:星期×。如“星期一”。

9.总版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本期共×版。如“本期共4版”。

(二)最后一版下方位置刊载如下事项

1.发送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内部职工,如编印单位是行业协会的,一般为协会会员单位职工或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职工。统一标示为:“发送对象:××××”。

2.印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印数:××份”。

3.编辑部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4.印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5.总编辑(主编或编辑部主任)姓名。 

(三)其他版面刊载如下事项

1.版序。用阿拉伯数字标示,从第2版到N版,分别在版面上方位置标示。

2.印刷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从第2版到N版,分别在版面上方位置标示。

3.星期数。用汉字标示,从第2版到N版,分别在版面上方位置标示。

二、刊型出版物

(一)封面位置刊载如下事项

1.出版物名称。用规范汉字,其字号大小相同。

2.准印证号。用全称。统一标示为:“准印证:(粤A)L××××号”。

3.编印单位名称。用全称。统一标示为:“编印单位:×××”。

4.内部资料标识。统一标示为: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5.期号。即期数、总期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期数指本年度编印的期数;总期数指历年历期编印的累加期数。统一标示为:××××年第×期(总第×期)。

6.印刷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印刷日期:××××年×月×日”。

(二)版权页刊载如下事项

1.编印单位名称。用全称。统一标示为:“编印单位:×××”。

2.准印证号。用全称。统一标示为:“准印证:(粤A)L××××号”。

3.内部资料标识。统一标示为: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4.期号。即期数、总期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期数指本年度出版的期数;总期数指历年历期编印的累加期数。统一标示为:××××年第×期(总第×期)。

5.印刷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印刷日期:××××年×月×日”。

6.发送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内部职工,如编印单位是行业协会的,一般为协会会员单位职工或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职工。统一标示为:“发送对象:××××”。

7.印数。用阿拉伯数字标示,统一标示为:“印数:××份”。

8.编辑部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9.印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10.出版物名称。用规范汉字,其字号大小相同。

11.印刷期数。统一标示为:“印刷期数:×期/年(×)”。如“印刷期数:4期/年(季)”、“印刷期数:6期/年(双月)”等。

12.总编辑(主编或编辑部主任)姓名。 

三、其他要求

1.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刊载文章、图片须署名;转发文章须注明出处;不得刊登广告(含软文广告);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不得在内文中以“本报”、“本刊”自称。

3.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出版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不符,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附件2

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指引

一、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主页左上角切换至广州市——在市级单位页面选择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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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实施清单列表中选择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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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延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账号后,上传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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