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实体书店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闻出版局,各实体书店:

为贯彻落实《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关于“加大实体书店支持力度,探索多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管理、运营、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实体书店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根据《广州市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穗文广新规〔2018〕9号)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实体书店扶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首次从市辖区主管部门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出版物发行单位分支机构备案日期为准)新开办的,并具备以下特色的实体书店给予资金补助:  

1.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实体书店;

2.注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实体书店;

3.开展24小时图书零售经营、古旧图书循环利用、共享阅读的实体书店;

4.对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取得突出示范效果并推动我市实体书店经营整体发展水平的实体书店;

5.以书为载体的多业态经营和建设新型文化生活空间的实体书店。

二、申报条件

1.在广州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从市辖区主管部门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首次办理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备案,有固定经营场所,以图书零售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2.经营面积(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准,使用自有物业以《不动产权证》为准)50平方米以上,图书类出版物经营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4.认真落实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与工作要求。

5.以图书互联网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以图书批发为主营业务的出版物批发单位以及兼营图书销售的超市、文具店、百货商场、餐饮企业等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本次实体书店扶持范围。

6.已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对新开业项目补助的实体书店,不得重复申报本次新开店补助。

7.因书店转让、变更登记事项等原因,重新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重新办理分支机构备案,不属于新开业书店范畴。

三、材料申报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广州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表》;

2.《广州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使用自有物业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实体书店填报《广州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表》、《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至《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地址所在的区新闻出版局;

2.各区新闻出版局对各实体书店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3月2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实体书店申报材料报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对各实体书店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确定实体书店扶持名单及补助金额,并在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专题网站(http://gzxwcbbq.dayoo.cn/)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内,无收到反对意见的,公示期满后,统一向获得项目补助的实体书店划拨扶持资金;公示期内,有反对意见的,我局将根据核实情况,作出继续或取消实体书店扶持的决定。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要求受扶持书店退回扶持资金,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新开店)补助申报表

2.广州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  

3.各区新闻出版局联系方式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李亚卫、陆智杰,联系电话:83550351、8355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