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音像制作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音像制作单位:

根据《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将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期间开展我市音像制作单位2022年年度核验及许可证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的组织工作

我局委托广州市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负责各音像制作单位参加年检通知、资料收集以及证照材料邮寄发还工作;广州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年检材料网上审核、审批以及新版许可证印制工作。

二、年度核验的范围、时间和材料

(一)参加年度核验单位为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音像制作单位;

(二)年检填报数据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经营数据;

(三)年检所需材料:

1.《音像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2020-2021年度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2020-2021年度音像制品制作节目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音像制品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2022年年度核验工作按照网上申报预审和核验材料寄送审核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三、年度核验流程

(一)网上申报预审阶段(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20日)

1.登录《广州市印刷发行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gz-print.com),选择“音像制作企业管理”入口,进入“广州音像制品制作行业管理系统”——“年审管理”——“年审申请”,按照实际情况填报《2022年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2.附件栏上传营业执照(副本)、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含正反面)、音像制品制作节目清单(详见附件)等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网上预审通过后,自行打印《回执》及《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纸质材料核验换证阶段(2月8日至3月20日)

网上审批通过后,将年度核验纸质材料及《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邮寄至广州市书报刊发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0号新华大厦13楼A自编之一号,收件人:卢燕飞,联系电话:18933992617)。核验材料审核无误后,我局将印发新版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并由市发行协会工作人员邮寄发还许可证及年检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音像制作单位应认真填报年度核验,我局将对各单位提供的各项年检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音像制作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将根据《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附件:1.2020-2021年自查报告(模板)

2.2020-2021年度音像制品制作节目清单(模板)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陆智杰,审批咨询:83550049,传真:83550046)

(联系人:卢燕飞,收件咨询:83516720,手机:18933992617)

(联系人:麦建军,技术咨询:87733788,手机:1363137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