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函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就“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参展服务项目”进行内部评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附后,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此函。

广州市版权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蒙先生;电话:83551294)


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参展服务

项目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异地参展、撘展布展等经验。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宣传策划能力,能独立组织做好本项目的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设计能力,能独立、高质量完成项目展馆设计工作。

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的采编、审稿、校对能力,能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建党100周年和版权方面有关政策方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概况

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以下简称版博会)将于2021年10月16日至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版博会是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唯一常态化综合性的国家级版权专业博览会,一般每两年举办一次,2008年创办至今,已在北京、成都、广州、苏州等地成功举办了七届。根据有关要求,我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计划组织参展并独立开设展馆,展馆面积为270平方米。

本次招标项目为选定一家服务商负责为我单位参展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提供展馆设计、搭建、布展和组织参展等服务。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总结“十三五”、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通过动静态融合方式,展示近年我市版权工作成效和版权产业发展的新貌。

四、展示内容

(一)我市版权示范创建、管理服务、宣传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国家版权示范企业和版权产业(游戏、音乐、动漫、非遗等)优秀企业的优秀作品。

五、经费预算和支付方式

本次项目经费预算总额不超过55万元。预算包括展馆设计、展馆搭建、布展、撤展、展品运输、场地、接待、安保、宣传、物料等全部费用。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服务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申请支付单位向中标服务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服务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申请支付单位向中标服务商支付合同价款的余额。

六、项目服务内容

1.展品征集。配合采购方做好展品征集工作,征集有意参展的单位和展品。

2.内容设计制作,确定展馆方案。与展会主办方对接,确定展馆位置、规格等信息;根据征集到的展示内容和招标有关要求,完成展馆有关文稿、图片、视频等内容撰写、设计、制作;做好与参展单位的沟通对接,落实好参展展品名录和展品参展各项事宜;开展展馆设计,确定展馆方案。

3.制定参展日程进度表。根据确定的展示内容和方案,制定展馆搭建、展品运输、布展等日程进度安排。

4.展馆搭建,布展。根据展会主办方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展馆搭建、布展工作。

5.参展和参会。实施好参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好采购方有关领导和人员参会期间车辆、证件、调研参观等工作。

6.宣传报道。撰写、设计、制作参展有关宣传文稿、图片、视频等内容并做好审稿、校对,在各级平面媒体及网络媒体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报道。

7.撤展,总结。在展会主办方规定时间内撤展,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总结报送采购方。

七、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服务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名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团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以保障服务顺利进行。

2.中标服务商须确保接待人员,随时保障展会期间在展馆现场的各项服务工作。

八、特别声明

1.中标服务商须确保在没有触犯版权等知识产权问题的前提下,方可在展会筹备、组织、宣传等工作中使用第三方影像素材、音乐素材和其他素材,否则,中标服务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2.鉴于本项目的特点,采购方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活动组织方案予以调整,中标服务商需要按照采购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执行方案进行修改,方案的通过以采购方的最终审核确认为准,因调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费用总价内。

九、采购人工作检查和中标服务商的工作协调

1.中标服务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和合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意见要及时整改。

2.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服务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出席各种有关会议,采购人授权或任命的代表可以通知中标服务商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3.中标服务商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付诸一切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以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务范围中所规定的服务,并不得从事或允许他人从事任何行为,该等行为将对或可能会对采购人的声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

十、投标有关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展位设计思路或图纸草稿。

3.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设计、策划、实施、宣传、服务经验等证明。

4.投标人须简要说明其:(1)在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采编、审稿、校对能力;(2)对国家关于建党100周年和版权方面有关政策方针的理解和把握能力;(3)在媒体宣传方面的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服务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参与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及介绍,展馆现场服务人员数量及配置等。

6.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投入运作的经费;策划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及保险费、活动场地场租、接待费及食宿费;展馆内容的设计制作费;广告宣传费以及各项管理费用、银行费用、利润、风险金、税金、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及一切技术和服务费。上述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中标服务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服务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次采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请于截止日期前请投标文件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方邮箱:mengkuo@gz.gov.cn。联系人:蒙先生;联系电话:020-83551294。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确定,评审结果确定后将及时通知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