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音像制作单位:
根据《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将于2020年2月中旬至4月上旬期间开展我市音像制作单位2018-2019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的组织工作
我局委托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负责通知各音像制作单位参加年检,收集和录入年度核验材料;广州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网上审核、审批,年度纸质材料核验、批准。
二、年度核验的范围、时间和要求
(一)参加年度核验单位为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音像制作单位;
(二)年检填报数据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2020年度核验工作按照网上申报、预审和现场核验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1.网上申报及预审阶段(2月17日-3月17日)。
音像制作单位登陆《广州市印刷发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gz-print.com),按出版物经营范围选择广州音像制品制作行业管理系统的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后,自行填报《2020年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并在附件栏上传营业执照(副本)、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含正反面)、音像制品制作节目清单(详见附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直至网上预审通过后,自行打印《回执》及《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2.现场核验阶段(待定)。
网上审批通过后,将年度核验纸质材料交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并加盖年度核验章。具体现场核验时间与核验地点,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音像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2018-2019年度自查报告;
(三)2018-2019年度音像制品制作节目清单;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音像制品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以上(一)至(四)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音像制品制作单位自留备份,一份报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存档。
四、注意事项
(一)各音像制作单位应认真填报年度核验,我局将对各单位提供的各项年检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音像制作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度核验,将根据《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2月7日
(联系人:陆智杰,联系电话:83550049,传真:83550046)
(联系人:姚建华,咨询:83858378,手机:18928871257)
(联系人:麦建军,技术咨询:87733788,手机:13631372291)